東方網1月24日消息:上海市審計局公告上海市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公告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上海市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5194.30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532.37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2729.18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從本市經濟發展水平、政府性債務的現狀,以及資產與負債的相互關係看,本市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2013年8月至9月,審計署組織上海特派辦和上海市、區(縣)審計機關,按照“見人、見賬、見物,逐筆、逐項審核”的原則,對上海市市本級、17個區(縣)、110個鄉(鎮)的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共審計60個政府部門和機構、68個融資平臺公司、64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8個公用事業單位和313個其他單位,涉及2577個項目、9736筆債務。對每筆債務,審計人員都依法進行了核實和取證。
  公告指出,從債務資金投向看,上海市政府性債務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性項目,不僅較好地保障了上海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資金需要,推動了民生改善和社會事業發展,而且形成了相應資產,部分資產還有一定收入,可以作為償債補充。在已支出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5022.92億元中,用於市政建設、土地收儲、交通運輸設施建設、保障性住房、生態建設等基礎性、公益性項目的支出4700.56億元,占93.58%。
  公告也指出,在政府性債務管理中主要存在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增長較快、部分區和鎮債務負擔較重、政府性債務對土地出讓收入的依賴程度較高、部分區和鎮存在違規融資等問題。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視,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明確整改要求:一是健全債務管理機制。強化債務管理責任,嚴格控制全市債務規模。二是建立穩定的債務償還機制。全面落實償債準備金制度,加大償債資金籌措力度,逐步化解存量債務,同時積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債務動態監控機制。強化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監控,有效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相關區縣政府已責成相關部門及所屬鄉鎮,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原標題:上海市審計局公告本市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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