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瀟
  本報訊(見習記者於瀟)“對人民群眾民事行政申訴案件,要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實,件件有答覆。”2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廳長鄭新儉做客高檢網與正義網聯合推出的“高檢院廳局長系列訪談”,就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相關話題接受記者採訪。
  在回顧過去一年工作時,鄭新儉表示,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全面貫徹執法為民理念,認真履行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職責,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如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鄭新儉介紹說,民行部門在深化檢務公開的同時,高度重視對涉民生案件的監督、釋法說理和和解息訴工作,保證辦案質量和效率。
  數據顯示,2013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對法院民事行政生效判決、調解書提出抗訴5323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8061件,法院同期採納5076件;針對民事執行案件共提出檢察建議32190件,已採納29585件;共對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4085件,法院已採納11654件;共辦理支持起訴16202件,已採納13960件;督促履行職責31473件,已採納27335件。
  修改後民訴法頒佈後,給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帶來了機遇和挑戰。鄭新儉在訪談中指出,民訴法擴大了監督範圍,增加了監督方式,強化了監督手段,解決了一些長期以來民事檢察工作發展中的突出問題,為加強和規範民事檢察工作、推動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全面協調發展提供了良好機遇。
  鄭新儉坦言,全面理解和適用新的法律規定,需要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這對檢察人員的法律監督能力既提供了鍛煉提高的重要平臺,又是更加嚴峻的挑戰。“高檢院充分預判了修改後民事訴訟法的施行給民事檢察工作帶來的機遇與挑戰,組織各級檢察機關民行檢察部門積極應對。不僅制定了《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試行)》,還註重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2013年3月,高檢院又發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深入推進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意見》,提出著力構建和推進民事行政檢察多元化監督格局。”
  鄭新儉指出,多元化監督格局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堅持監督方式、監督手段的多元化,註重各種監督方式和手段的綜合運用,增強監督的實效性和針對性,努力實現辦案數量、質量、效率、效果的有機統一。“基層檢察院數量占全國80%以上,是構建民行檢察多元化監督格局中最為重要也是相對薄弱的環節。”鄭新儉直言。
  鄭新儉強調,要切實加大民行檢察宣傳和檢務公開力度,增進基層群眾對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的瞭解。對人民群眾民事行政申訴案件,該監督的要堅決依法辦理,不該監督的要耐心說明情況,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實,件件有答覆,增強人民群眾對民行檢察監督的信任。   (原標題:對群眾民事行政申訴要“件件有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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